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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印发的《黑龙江省2015年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黑卫药政发[2015]190号),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的文件精神,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对2015年黑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常用低价药品药品进行集中采购。
项目名称:2015年黑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常用低价药品挂网采购
二、编号:HLJYPCG[2015]004
三、集中采购机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四、组织机构
我省成立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该领导小组为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领导机构并对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全程监督。
五、采购目录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分期分批对目录内药品进行集中采购,本次进行常用低价药品集中挂网采购(《黑龙江省低价药品目录(第一批)》、《黑龙江省增补低价药品目录(第二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目录》)(见附件1、2、3)。
六、报名条件及要求:
企业报名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日均费用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剂型必须与目录相同(包括所有规格),如《药品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中没有标注详细剂型的药品(即批件或注册证剂型与目录不相同),需同时上传当地市级以上(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药品生产详细剂型的证明文件原件。
1、已经通过2014年黑龙江省两批(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常用低价药品评审确定的直接挂网企业的常用低价药品,先进行企业和产品基础数据库维护,后参与报名,申报常用低价药品种同时上传相关文件,不在另行进行审核,报价后,直接挂网。(以上企业其余常用低价药品按照第2条要求执行)
2、其他企业先进行企业和产品基础数据库维护,后参与报名,申报常用低价药品种同时上传相关文件,审核合格后报价,进行挂网。(详见《黑龙江省2015年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
七、流程及各阶段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
八、文件获取方式:各单位可登录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http://www.hljypcg.gov.cn)自行下载。
九、网上递交文件
1、本次报名不接收纸质报名文件。
2、报名企业网上维护或上传报名文件前,首先要完成在“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上企业登记注册,企业和产品信息维护,之后进行企业报名、常用低价药品种申报上传相关文件工作。(“网上申报操作说明”在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操作说明”栏目中下载)。
3、一个生产企业指定唯一一名本企业的工作人员(须提供企业员工身份证明),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参与报名(企业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4、报名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企业、药品资质标准文件格式”要求(见附件5)网上维护或上传文件。内容包括:
1)基础数据库文件:包括企业(含一级代理)和产品基本信息文件
2)报名文件:包括企业(含一级代理)和产品报名文件
5、同一通用名、同一剂型同一规格的药品,网上申报时只能填报一个包装规格,在上传的“常用低价药品汇总表”中可以填报本次所要申报的所有包装规格药品。
十、常用低价药品报价原则
1、执行日均费用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的规定。
2、我省及六省市(吉林省、辽宁省、山东省、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该药品省级采购最低中标价(挂网价)作为参考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