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内蒙古开展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
阅读数:1474 招标区域:内蒙古呼和浩特 日期:2016/7/20 15:31:29

 各盟市药械采购机构,各医疗机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的通知》(内卫计药政字〔2016〕10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国家谈判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谈判药品采购途径及方式


  在我区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启动前,药品通用名为盐酸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纳入2010年药品采购系统中执行;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启动后,将纳入新“药品采购系统”中执行。各医疗机构采购上述两个品规时,均须按照国家谈判价格采购,不得与企业再次议价。


  二、国家谈判药品相关信息

 三、国家谈判药品配送关系建立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盐酸埃克替尼在每个盟市选择1~5个配送企业(含生产企业直接配送),签订配送协议,登录“2010年药品采购系统”在网上建立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方法查看操作手册),同时按盟市药械采购机构要求进行配送协议备案;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吉非替尼仍使用原配送企业,无需再次建立配送关系。


  各盟市药械采购管理机构受理企业有关配送事宜的备案工作,负责网上审核配送关系。


  四、执行时间


  各医疗机构从2016年7月20日起,按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与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在交易系统中进行网上采购。


  技术支持电话:0471-4967106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7月19日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本站是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个人购买者请到医院或药店咨询,请不要拔打左侧电话!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2003-2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90049
免责声明:环球医药网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
本网站仅供医药医疗专业人士浏览, 风险提示:招商项目有风险,投资合作需谨慎。 页面执行时间:134.277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