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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卫〔2010〕133号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我县定于11月25日起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确定我县的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150种非基本药物的目录范围,10月22日,我局组织由22名临床、中医、中西药剂方面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安吉县基本药物遴选工作技术小组,从浙江省药品集中招标中标目录中遴选出我县的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150种非基本药物的使用目录,共894种。
本次药品遴选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与省统一原则。药品目录全部从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150种非基本药物集中招标中标目录中选择。二是价格优先原则:在规格、质量相同的前提下,选择价格低者。三是一规一种原则:每个品种的药品只选3个规格,每个规格的药品只选1个厂家的品种。四是同价选优原则:在价格相同的前提下,选择质量优、信誉好、货源近的大公司的品种。
本次药品遴选的程序是:首先对我省招标确定的“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150种非基本药物中标目录”中每个规格的药品进行价格排序,选出该规格中价格最低的品种形成新的目录。第二,专家组讨论、投票决定同一药品的3种规格,没有3种规格的药品不需进行规格选定。第三,出现同一规格同价格情形时,由目录遴选技术小组讨论、投票决定生产厂家。以上遴选程序过程中,基本药物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包括全部卫生院院长)在场监督。
现将《安吉县2010年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150种非基本药物遴选目录》予以公布。目录中共有品规894个,其中国家基本药物612个,省增补的150种非基本药物282个。
附件:安吉县2010年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150种非基本药物遴选目录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