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2010年陕西省延安市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和抽取遴选延安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评审专家的方案
阅读数:995 招标区域:陕西陕西 日期:2010/10/28

市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做好我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遴选工作,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延政办发[2010]139号)要求,经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从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及相关单位推荐评审人员,组建延安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遴选评审专家库,现将推荐和抽取专家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1、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公正。
2、在职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3、未在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中任职或担任顾问。
4、专家组成:
(1)专家库组成:
市药品三统办4人、食品药品监管局8人、工商局2人、物价局2人、财政局2人、卫生局8人(其中卫生行政管理人员2名、市级医疗机构药剂专业管理人员2人、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管理人员2人、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2人)、药学会药学专家8-10人。
(2)具体要求:
1、行政管理人员:副科以上职务,从事行政管理工作5年以上;
2、药剂管理专家: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药学工作10年以上;
3、医院管理专家:中级以上职称,从事医院管理工作5年以上,并仍在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岗位上工作。其中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管理工作人员仅限宝塔区。
4、药学会药学专家:高级以上职称,从事药学工作20年以上。
二、推荐办法:
1、由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本单位分配名额推荐,市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核后报请市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同意。
2、被推荐的专家需填写《延安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企业遴选评审专家推荐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报市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评审专家抽取方式:
遴选配送企业评审专家由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1-17名遴选专家,市监察局派员全程监督,参与遴选配送企业工作,对报名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和入围企业的现场考察,宣传部门派员负责对全过程的宣传报道。
四、配送企业遴选专家的职责:
一是根据遴选申请人提供的《延安市公开遴选药品配送企业资格文件》中规定的条件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出入围企业名单;
二是进行实地考察并依据遴选申请人提供的文字资料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
三是向延安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提出《延安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考察推荐报告》。
附件:延安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企业遴选评审专家推荐表.

二0一0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

延安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企业遴选评审专家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民 族 贴 相 片 处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技术 职称 毕业 院校 学历 工作 单位 职务 单位 地址 邮编 办公 电话 住宅 电话 移动 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所学 专业   现从事专业 专家 类别 个人业务工作简介:   推荐单位 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主管部门 意见 年月日(盖章) 市“三统一”办审定意见 年月日 (盖章) 说明:“专家类别”分为1、行政人员;2、药学管理专家;3、医学管理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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