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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6年度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一般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方案》(青药采办〔2016〕4号),已于近期启动了2016年度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一般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将开展一般医用耗材挂网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配送方式
公立医疗机构一般医用耗材采购配送由挂网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有资质的配送企业进行配送。
二、报名条件
(一)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等合法有效资质证书,经营范围应包括挂网采购目录中的一般医用耗材。
(二)管理体系完善、经营行为规范、信誉良好。
(三)具有医用耗材产品储存及配送能力,配送网络能够覆盖配送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属于申报范围的企业,由申报企业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申报材料,到省药品采购中心报名、领取用户名密码。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9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地址: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54号4楼,青海宾馆向北150米)。
联系人:刘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0971-6127201、0971-6128835
五、申报材料内容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正副本)或《医疗器械经营(生产)备案凭证》(正副本)复印件。
(二)《配送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配送承诺函》。
(五)生产企业直接配送,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生产企业直接配送申请书》。
申报企业必须按照附件要求,填写和递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左胶装订成册,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要求每页加盖单位鲜章。
六、审核及公示、公布
申报企业的资质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取得配送资格的企业,通过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予以公示、公布。
附件:2016年度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一般医用耗材挂网采购配送企业资质材料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