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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卫医药信息有限公司受聊城市中医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聊城市中医医院药品、医用耗材及试剂配送企业资格遴选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聊城市中医医院药品、医用耗材及试剂配送企业资格遴选项目
项目编号:SDJW-LCZYY-2016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敏、陈鑫烨
项目联系电话:0531-885910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聊城市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文化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吕振兴、周长峰、赵学芳 0635-834308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金卫医药信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敏、陈鑫烨 0531-88591089
代理机构地址: 济南市燕东新路9-1号四楼42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人及采购项目概况:聊城市中医医院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院药品、医用耗材及试剂采购配送的渠道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拟对具备采购条件的药品、医用耗材及试剂实行集中配送管理,欢迎具备条件的合格企业报名参加。2.本项目共分三个包,包01:药品集中配送服务(包含院内便民药店经营), 配送范围:包含中成药、西药;包02: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配送范围:所有医用耗材,试剂除外;包03:医用试剂配送服务;配送范围:所有试剂。3.采购范围:聊城市中医医院药品、医用耗材及试剂配送服务。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经营或生产企业;(适用于包01、包0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企业; (适用于包02、包03)3.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5.具有国、地税《税务登记证》;6.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且通过GSP认证(适用于包01、包03)7.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适用于包02、包03)8.企业具有较大规模、实力和配送服务保障能力,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配送药品相关的资质及配送能力(适用于包01);(2)具备配送耗材相关的资质及配送能力(适用于包02);(3)具备配送试剂相关的资质及配送能力(适用于包03)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6年09月02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08月23日 09:30 至 2016年08月30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济南市燕东新路9-1号四楼422室(山东省卫计委南配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持下列资料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3)《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适用于包01、包03)(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适用于包02、包03)。上述资料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9月02日 08:30 至 2016年09月02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济南市经十东路114号(倪氏海泰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9月02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济南市经十东路114号(倪氏海泰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工本费:500.00元/份。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山东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信息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敏、陈鑫烨
项目联系电话:0531-8859108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