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内蒙古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生产企业第二次补充报名网上自主报价
阅读数:1731 招标区域:内蒙古呼和浩特 日期:2016/8/24 15:34:05

 各有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内药采办字[2014]16号)和《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生产企业第二次补充报名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16]1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将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生产企业第二次补充报名网上自主报价工作。为保证报价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价范围


   (一)内蒙古自治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生产企业第二次补充报名审核通过并经企业确认的产品;


   (二)已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和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自主报价未成功并填报《补充报名申请表》的产品。


  二、报价方式


  本次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自主报价统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上报价,纸质报价一律无效。


  凡符合要求的医用耗材企业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耗材集中采购系统”—“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申报系统”—“企业报价”栏进行网上自主报价。


  三、报价时间


   (一)模拟报价:


  模拟报价:2016年8月30日9:00至12:00;


  解密时间:2016年8月30日14:30至16:30。


   (二)正式报价:


  报价时间:2016年8月31日9:00至12:00;


  解密时间:2016年8月31日14:30至16:30。


   (三)报价结果公布:


  2016年8月31日17:30在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耗材集中采购系统”—“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申报系统”—“结果公布”栏公布报价结果。


  四、报价要求


   (一)企业不得有虚高报价、串通报价、恶意竞争的行为,如经发现并核实后一律取消挂网资格。


   (二)参加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补充报名的,企业自主报价不得高于2012年以来开展集中采购的全国最低中标(入围)价格、产品在我区医疗机构最低供货价格及企业自报市场最低零售价格。


  (三)参加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补充报名的,企业自主报价不得高于企业自报市场最低零售价格。


  (四)本次医用耗材自主报价只进行一次网上正式报价,请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价,提交报价结果,并按时解密。未报价、报价为“0”或未解密报价,一律视为无效报价,取消挂网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企业应按照平台上审核通过的最小计量单位进行报价,同一注册证价格相同的产品按照企业上报的“同一注册证价格相同产品信息审核表”只进行一次报价,报价成功后,系统将按照规格型号自动拆分报价。


   (六)报价使用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七)报价一旦提交和解密成功,就认定为有效报价,即可纳入挂网采购目录。


   (八)报价具体步骤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生产企业第二次补充报名自主报价操作手册》。


  业务受理:0471-4919735


  技术支持:0471-4967106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8月24日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本站是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个人购买者请到医院或药店咨询,请不要拔打左侧电话!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2003-2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90049
免责声明:环球医药网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
本网站仅供医药医疗专业人士浏览, 风险提示:招商项目有风险,投资合作需谨慎。 页面执行时间:82.031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