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2016年山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公告(三)
阅读数:615 招标区域:山东 日期:2016/8/3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5〕7号文件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4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分批实施、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经研究,决定对临床用量小的药品进行集中挂网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网采购范围
  详见《临床用量小药品目录》。申报企业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www.sdyypt.net),公告交流管理-公告栏查看。
  二、挂网及采购方式
  对符合资质要求的上述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直接挂网。医疗机构须通过平台与挂网生产经营企业议定成交。
  纳入《临床用量小药品目录》的生产企业,可自2016年9月1日至15日通过平台申报有关电子资质证明材料。我单位将组织专家进行资质审核,通过审核的产品经公示后挂网,电子资质证明材料申报流程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一)电子资质证明材料内容应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否则将取消企业申报资格。
  (二)挂网企业必须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按照与医疗机构签订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和质量等保证供货。如挂网药品到货率低,不能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将取消企业挂网资格,一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挂网。
  四、联系地址及方式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1号
  邮政编码:250014
  咨询电话:0531-67873123,67873167(受理大厅)
       0531-67873135(技术支持)
  电子邮箱:sdyypt@163.com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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