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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子长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子长县人民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子长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子长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SCZE2016-ZB-1473/1
3、采购人名称:子长县人民医院
地 址:子长县秀延街29号
联系方式:0911-7124753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八楼
联系方式:029-88490543
5、采购内容和要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进口)一台(单机测试速度:≥2000测试/小时;可同时检测项目:≥90项;使用范围:常规生化(肝功、肾功、心肌酶谱、电解质、血脂等)免疫(免疫球蛋白、肿瘤标志物等)治疗药物监测等主要技术要求。)和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进口)一台(方法学:直接化学发光法;检测速度≥220测试/小时/台;有实时急诊能力;检测项目:可做传染病八项,甲功七项,性激素,心脏标志物,肿瘤标志物,代谢,贫血,药物检测等项目。等主要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2380000.00元。
6、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6-1、投标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6-3、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册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除出具生产厂家资料外还须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6-4、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的产品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若是进口产品须出具生产厂家授权或中国总代理的授权书(中国总代理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
6-5、投标供应商注册地县级及以上的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6、投标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人员社保缴纳凭证(注册地养老保险经办处出具)和已完税月份(至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以税务局出具的完税凭证为准)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7-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招标文件发售
8-1、投标人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前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五部购买标书,标书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8-2、时间: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9、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9月23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2016年9月23日上午9:30
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高新商务酒店第五会议室
10、采购项目联系单位: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刘舰
联系方式:029-8849054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帐 号:102861184461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