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招标

【佛山】关于规范广东省佛山市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供应商申请变更(增加)配送商审批流程的通知
阅读数:447 招标区域:广东 日期:2016/9/8 9:06:00

各成交供应商、各配送商:

  在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周期内,存在部分供应商申请变更(增加)配送商的情况,为加强我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管理,避免影响医疗机构的临床使用,特制定供应商申请变更(增加)配送商审批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变更(增加)配送商审批流程

  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经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监督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监指委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可变更(增加)配送商,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二、变更(增加)配送商申请要求

  (一)申请条件

  1.配送商数量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增加配送商,但不得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配送商数量。

  2.供应商愿意转让自行配送权或原委托的配送商愿意放弃配送权,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变更配送商,将配送权转让给其它配送商或相同类别下已有的配送商。

  3.配送商的数量和要求,以当轮集中采购文件有关规定为准。

  4.配送商必须在海虹医药数据管理平台(http://smix.emedchina.cn)注册并通过审核。

  (二)所需申请材料

  1.《变更(增加)配送商申请表》(详见附件2)。

  2.《放弃委托配送协议书》(详见附件3,申请变更委托配送商的,需递交本协议书。

  3.配送企业资格证明文件(即配送册,装订顺序详见下表)。

  

装订顺序

  文件名称

  文件要求

  标准格式

  1

  配送企业资格证明文件封面

  原件

  采购文件附表6

  2

  配送商基本情况

  原件(供应商委托其它经营企业配送的需递交)

  采购文件附表7

  3

  配送承诺书

  原件(供应商自行配送的需递交)

  采购文件附表8

  4

  配送承诺书

  原件(供应商委托其它经营企业配送的需递交)

  采购文件附表9

  5

  配送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复印件(供应商委托其它经营企业配送的需递交)

  ?

  6

  配送商经营许可证(副本)或备案凭证

  复印件(供应商委托其它经营企业配送属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需递交)

  ?

  7

  配送商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复印件(供应商委托其它经营企业配送属药品管理的产品需递交)

  ?

  8

  配送商GSP认证证书

  复印件(供应商委托其它经营企业配送属药品管理的产品需递交)

  ?

  说明:配送册的标准格式附表,详见当轮集中采购文件的附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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