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招商企业排行
开标时间:2016年09月30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99100300001
项目联系人:张未占
项目联系电话:0310-5701067
采购人:涉县医院
采购人地址:涉城镇振兴路25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3822084
代理机构:邯郸市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丛台区联纺路183号德源大厦24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5701067
预算金额:103.111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9月30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9-0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9-1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邯郸市丛台区联纺路183号德源大厦2412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4、开标时需有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一至三标段应具备:(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且注册证应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2)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制造商或上级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及相应的资质证件,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授权单位公章),且注册证应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接受一家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以优先接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为准,不再接受其他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报名;四标段应具备:(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制造商或上级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及相应的资质证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单位,携带以上要求证件的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需留存)到邯郸市丛台区联纺路183号德源大厦2412室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