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采购公告内容: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昆明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受昆明市精神病院委托,对该单位“昆明市精神病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招标编号:YNTTCG2016387)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本项目开标将由公证处派员进行现场公证。 1.1招标内容:昆明市精神病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 | 1 | 全自动微生物培养鉴定药敏系统 | 1 | 套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 | 2 | 眼动分析仪 | 1 | 套 | | 3 | 医用冰箱 | 5 | 台 | | 4 | 高温消毒压力锅 | 1 | 套 | | 5 | 电热恒温水槽 | 1 | 套 | | 1.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1.3交货地点:昆明市精神病院(招标人指定地点); 1.4采购预算:1,893,000.00元; 1.5是否进口:部分产品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1.6本项目为整体中标,不允许拆分或漏项。 1.7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规定,中标人须在中标以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至公司成立日期) 1.7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文件须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并加入电子标书内): 1.7.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a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其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三证的均按此条执行);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图例说明);c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承诺); 1.7.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 1.7.3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材料; 1.7.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采购文件的获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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