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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朝阳区和延庆区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安排,将于2016年9月9日起对低价药产品质疑工作中的质疑信息处理结果进行公示,被质疑企业需对相关内容进行澄清操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操作时间:
2016年9月9日 14:00——9月14日 9:00。
二、登录方式: 登录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平台资质审核系统→信息更新→信息澄清→低价药价格信息澄清中进行质疑操作。具体操作请参照《低价药品价格信息澄清操作手册》(见附件)。
三、操作方式:
1.澄清:企业可针对被质疑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并上传相关的澄清材料;
2.重新报价:若企业认为质疑内容有效,可通过重新填报相关价格来符合报价要求,重新报价后仍不符合报价原则的产品将不能进入医疗机构遴选环节;
3.退出低价药:申请退出低价药的同时须申报该产品的全国最低中标价格,退出低价药的产品将不被纳入《低价药品候选品种目录》。
四、相关说明:
1.澄清日服用费用须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及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低价药计算原则进行核算。
2.上传图片格式为JPG,每个图片文件大小不应超过2M,图片内容必须正立清晰可辨认。
3.本次澄清未成功的产品将不能进入医疗机构遴选环节。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朝阳区咨询电话 010-64689618 转 102
延庆区咨询电话 010-69104046
系统技术支持 18811346438、010-66414516 转 832 或 822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9月9日
附件1:关于开展低价药产品澄清工作的通知
附件2:低价药品价格信息澄清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