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集中采购答疑及延期公告
阅读数:679 招标区域:山东青岛 日期:2016/9/20 14:54:17

 各相关投标人:


  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委托,对其所属单位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所需检验试剂、耗材集中采购打包项目(项目编号:SDXYQD-20160525)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于2016年8月3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现根据投标人所提问题及项目实际情况现作如下答疑及延期:


  1、销售规模:标书要求以投标人2015年度试剂销售营业额1亿元人民币为基础,每增加1000万加1分,本项最多得10分(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度合同及发票原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质疑:要求提供发票原件,合规的公司2015年度发票都全部作成凭证装订成册,因数额较大且每本凭证不可能都是检验的业务,需提供营业额两亿及以上,需要大量凭证放到招标现场,非常不便,是否可以用其它方式?


  答:为了保证评审工作顺利开展和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同时考虑到投标人的实际情况,方便投标人投标,现对评分办法中的上述内容进行了相应调整,详见后附的《青岛市妇儿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集中采购打包项目调整后评标办法》。


  2、配送经验:集中配送服务的医院中等级为三级甲等医院的得1分,等级为三级乙等医院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17分(投标人须提供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有效签约并在执行中的集中配送医院合同原件)。


  质疑:2.1、招标既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配送经验只规定三级医院可以得分,现在有些二级医院的规模比三级医院的规模都大且有很多都通过了实验室ISO15189国际认证,三级医院反而没有通过认证,二级医院的配送要求和条件也都和三级甲等医院一样的。如果只用医院等级来作为评分准则,我司认为此条存在明显的倾向性。


  质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总则第二十三条 “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所以医院家数是做为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的依据和说明,不能做为一个大比率评分标准,占17分,是决定性的分数,这是对供应商的歧视和差别待遇。同样,三甲医院和三级及二级医院差别化对待也同样是不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总则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本条款为加分要求并非资格审查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总则第二十三条 “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不能成为针对此项目的质疑依据。


  国家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本条设定的条件与采购使用单位的具体特点、实际需要相适应。因此,维持原招标文件要求。


  2.2、标书要求,在青岛市仓库面积达到200平米以上和距离医院15公里以内的作为得分项,投标人具有市食药局规定的冷库及冷链运输能力的(以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也是得分项。说明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物流能力和配送的及时性上是有强烈要求的,检验试剂耗材在保存上又具有特殊性,绝大部分要求冷链运输,鉴于此,在配送经验上需投标方提供出在山东省内或青岛市内集中配送的医院的数量才更能证明其配送的能力和物流体系的完善程度,否则没有任何说服力。我司建议配送经验要以山东省内可以提供的医院数量为依据。


  2.3、标书要求,提供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有效签约并在执行中的集中配送医院合同原件”我司认为同样存在不合理性,同时给予今年实力倍增的企业给予排斥和排出。是不是2016年成立的体现完善的公司就没有任何机会了,我司认为本着公平原则,应接受截止到投标文件截止时的一切合同原件或者中标通知书原件都有效。


  质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现对评分办法中的上述内容进行了相应调整,详见后附的《青岛市妇儿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集中采购打包项目调整后评标办法》。


  3、标书中第“34、投标保证金以及退还授权及其他:34.4.5对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必须提交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经营的企业”、“具有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具有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和附件(注册登记表注明有附件的必须提供)”、“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或制造商在中国出资组建的法人机构或具有授权资格的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提供生产厂家技术白皮书原件或技术白皮书公证书原件”等材料而没有提交的;”


  标书中第“46、投标无效46.4对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必须提交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经营的企业”、“具有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具有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和附件(注册登记表注明有附件的必须提供)”、“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或制造商在中国出资组建的法人机构或具有授权资格的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提供生产厂家技术白皮书原件或技术白皮书公证书原件”等材料而没有提交的;”    标书中第48、违规处理,48.3内容同34.4.5,46.4。


  以上三条质疑: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没有提到以上要求,所以此条也不能做为约束保证金的条款,而且医院基本都指定品牌了,授权还要求要唯一授权,还有厂家白皮书原件,明显是不满足三家。建议将以上三条删除。因为资格证明文件已在前面约束过了,没有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无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答:关于招标文件中第34条“投标保证金以及退还”和第46条“投标无效”及第48条“违规处理的相关规定”,是医疗招标文件标准版本的通用格式。本项目采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不包括上述条款含有的“具有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和附件(注册登记表注明有附件的必须提供)”、“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或制造商在中国出资组建的法人机构或具有授权资格的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提供生产厂家技术白皮书原件或技术白皮书公证书原件”等材料内容。对于供应商资格要求请参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4条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条款。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是指在评审过程中由评审委员会做出的评定,不应成为删除招标文件标准版本通用格式的依据。


  4、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6年9月18日16:30前。


  现变更为:2016年9月23日16:30前。


  5、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年9月23日9时00分起至9时30分止。


  现变更为:2016年10月12日9时00分起至9时30分止。


  6、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为:2016年9月23日9时30分。


  现变更为:2016年10月12日9时30分。


  附件:


  第十章    青岛市妇儿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集中采购打包项目调整后评标办法


  55、相关要求


  当投标人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部分得0分。


  56、技术评分原则


  当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或7人时,投标人技术部分最终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当评标委员会成员为9人时,投标人技术部分最终得分为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


  57、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投标人的总得分=价格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

 
    项目
分数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40分
试剂、耗材综合报价(以医院现有价格为基准,详见“检验常规试剂、检验临时采购及2016年1-6月使用耗材”明细)总体价格下浮10%的,得10分,每多下浮0.1%加0.3分。本项最多得40分。
总体价格下浮不足10%的为无效投标人。下浮不足0.1%的不计分。
商务部分(27分)
销售规模
10分
以投标人2015年度试剂销售营业额1亿元人民币为基础,每增加1000万加1分,本项最多得10分【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度经公证处公证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试剂销售营业额发票Excel汇总表原件(详见附件2015年度试剂销售营业额发票汇总表)及合同原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以联合体投标的,不同成员单位的销售营业额,不累计加分。最终得分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人中得分最高的成员单位确定。
配送经验
17分
集中配送服务的医院中等级为三级甲等医院的得1分,等级为三级乙等医院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17分。(投标人须提供至今有效签约并在执行中的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集中配送医院合同原件,医院级别以相关官方机构公布文件为准。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以联合体投标的,不同成员单位的配送经验,不累计加分。最终得分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人中得分最高的成员单位确定。
技术部分(33分)
配套设备
25分
1、投标人提供配套设备【详见附件“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检验科集中配送设备检验科诉求”第二部分仪器(包含试剂)要求】满足检验科急需设备的,得5分;满足检验科半年后需要的仪器及根据医院专业发展方向提升医院业务专业水平、科研能力提升,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欲购置设备,需医院科室充分调研,若五年内不需购置,换成等值的急用设备的,得15分。投标人所提供配套设备每有一项设备与采购人设备目录要求的品牌型号不一致的扣1分。
2、在此基础上,为医院提供设备资金,每增加100万元的,得1分,最多得5分。
本项最多得25分。
基本建设
3分
满足科室基本建设需求,提出可行性方案优的,得3分,基本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的不得分(详见附件“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检验科集中配送设备检验科诉求”第一部分基本建设)。
售后服务
及仓储、
运输条件
5分
1.专业售后服务团队在5人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0.2分,最多得2分。(提供常驻地行政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或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原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投标人在青岛市仓库面积达200平方米及以上,得1分。(投标人自有房产提供仓库房产证原件,租赁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市食药局规定的冷库及冷链运输能力的,得1分(以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为准)。
4.具有成熟的订单及库存管理信息系统,能够实现全流程条码管理,并能与本院信息系统实现对接的,得1分(以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为准)。
总分
100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公告为准。
 
  招 标 人: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    址:青岛市闽江路7号
 
  联 系 人:刘主任
 
  电    话:0532-68661181
 
  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瞿塘峡路51号-3(双星海丽楼)
 
  联 系 人:王倩、曲云
 
  电子信箱:sdxyqdw@yeah.net
 
  电    话:18863926897  18866291213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青岛分行青铜峡路支行
 
  银行账户: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72005562018010008522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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