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中标

2016年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药品采购中标公告
阅读数:1219 招标区域:安徽合肥 日期:2016/9/27 15:05:48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16年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药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6YACZ2727


  项目分包(标段):第5包 诺和锐30笔芯等


  第4包 立普妥等


  第3包 代文等


  第2包 普乐可复等


  第1包 骁悉等


  财政编号:RWHF2016-1180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09月02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6年9月22日


  第1包:骁悉等: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市九万里医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9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佰伍拾伍万伍仟贰佰陆拾贰元肆角(¥255526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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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2016年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药品一批


  第2包:普乐可复等: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市九万里医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9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佰零捌万陆仟壹佰玖拾贰元(¥208619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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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2016年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药品一批


  第3包:代文等: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宿松路3666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肆拾玖万柒仟贰佰壹拾陆元伍角(¥149721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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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2016年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药品一批


  第4包:立普妥等: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医药健康产业园X14#南一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伍拾伍万叁仟贰佰陆拾柒元零捌分(¥1553267.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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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2016年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药品一批


  第5包:诺和锐30笔芯等: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市九万里医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9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玖拾捌万贰仟零陆拾贰元(¥98206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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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2016年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药品一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陈莲,鲍风,程晓莉,李建平,许锦英


  招标(采购)人名称: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康复路123号


  联系人:谢云山


  联系方式:0553-2871917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负责人:刘欢 联系电话:0551-66223690;66223728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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