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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拟定于11—12月组织南京军区主渠道供应药材集中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格审查。请于11月20日前,将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含营业执照、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GMP或GSP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送我处,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报价。
二、关于网上报价。11月30日18时前,登录“卫生物资动员系统”(www.dnwq.net)进行网上报价,如贵公司为经营企业,还需准备所报价品种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GMP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针对本次集中采购(南京军区所有医疗机构)的唯一授权书,带至议价谈判现场,供专家评判用。
三、关于议价谈判。12月8日-15日(初定),参加集中议价谈判,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军区卫生部将组成议价评审专家组,与资格审查合格企业进行价格谈判。
联系人:周传华;电话:025-80868545;地址:南京市明故宫路6号。
南京军区联勤部卫生部药品器材处
二〇一〇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