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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第五人民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东采公〔2016〕782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铨
项目联系电话:0769-888710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莞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154号
联系方式:涂工,0769-850102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0769-88871018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5-70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分项预算 | 采购预算 |
| 1 | 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 | 1台 | 75万元 | 171万元 |
| 2 | 高档呼吸机 | 2台 | 96万元 |
备注:1)本项目的技术参数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4、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04日 08:30 至 2016年11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5-707号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4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4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东六路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