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沪药招组(2010)73号关于同意中标药品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生产企业更名的批复
阅读数:949 招标区域:上海上海 日期:2010/11/11

浙江万翔药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标药品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2008年第1期)生产企业更名的请示收悉。鉴于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同意中标药品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规格:15mg/5ml/支)的生产企业由浙江省耀江药业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万翔药业有限公司,经研究决定,从收文之日起,同意中标药品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规格:15mg/5ml/支)的生产企业由浙江省耀江药业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万翔药业有限公司,中标价不变。原浙江省耀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规格:15mg/5ml/支)同时停止在本市医疗机构销售。
此复。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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