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招商企业排行
各有关企业: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内药采办字〔2014〕16号)和《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批高值医用耗材(骨科植入类)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16]67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自治区已启动了第三批高值医用耗材(骨科植入类)阳光采购工作,为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自治区药采中心将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批高值医用耗材(骨科植入类)阳光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配送方式
鼓励有条件的生产企业直接配送,也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高值医用耗材经营企业配送。
二、报名范围
????凡申请配送自治区第三批高值医用耗材(骨科植入类)阳光采购挂网产品的企业均可报名。
三、报名条件
申请配送我区第三批高值医用耗材(骨科植入类)入围产品的企业必须符合《关于印发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规财发〔2012〕86号)(以下简称《工作规范》)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以及《管理办法》第五章采购和配送规定的相关能力,具备在网上阳光采购平台进行销售配送的条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订单确认、备货、配送。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三)按照国家对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参与第三批高值医用耗材(骨科植入类)阳光采购配送的经营企业须具有相应医疗器械的配送资质,能够配送我区第三批高值医用耗材(骨科植入类)阳光采购全部入围产品。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参加集中采购活动前2年内,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八)具有及时供货、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方式
(一)企业申报及网上信息填报。
1.企业申报:
首次参加自治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企业,应持法人授权书、密码领取函(见附件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自治区药采中心申请领取网上操作用户名、密码。
已参加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2014年、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企业无需领取,仍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若企业密码遗失,可凭密码遗失重置函(见附件3)和法人授权书,进行密码重置。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领取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9:00—12:00,14:30—16:30)。
领取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西街19号)
2.网上信息填报方式:各企业凭用户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http://www.nmgyxcg.gov.cn/)“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申报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填报信息工作完成、审核无误后,需将填报信息在网上提交并打印。信息一经提交,企业将无法再次修改,请如实填写并认真检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1)首次参加自治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企业领取用户名、密码后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提交。
(2)已参加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2014年、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企业审核通过并正在交易的,可直接在“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申报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第三批高值医用耗材(骨科植入类)阳光采购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