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招商企业排行
《重庆药品交易普通医用耗材电子挂牌交易细则(修订版)》已经重庆药品交易所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药品交易所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6年11月16日
重庆药品交易所 普通医用耗材电子挂牌交易细则
(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医疗器械交易秩序,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重庆药品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普通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等适合采用电子挂牌交易方式的产品,具体品种目录以交易所公告为准,基础设备暂参照本细则执行,待医用设备交易规则出台后调整。
第三条? 电子挂牌交易主体实行会员制。只有取得交易所会员资格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医药卫生科研机构等,才可参与交易和配送。
第四条? 交易所认为必须控制风险或遇不可抗力事件时,有权决定暂停交易或调整交易时间。
第五条? 参与交易所医疗器械交易活动的会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突发公共事件等特殊情况下,国家对医疗器械交易方式和价格有特殊规定时,交易所及会员均要严格执行。
第二章? 会员注册
第六条? 买方会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药卫生科研机构等。
已经注册为交易所药品买方会员的不再注册。
第七条? 卖方会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依法成立并取得有效存续《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依法成立并取得有效存续《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资格的经营企业。
按药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参照药品卖方会员执行。
第八条? 配送会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依法成立并取得有效存续《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许可和备案。
具备配送能力的卖方会员也可注册为配送会员,直接配送本企业产品。
第九条 ?会员注册按照《重庆药品交易所医疗器械交易会员注册指南》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已注册为交易所药品卖方会员的企业,若要进行医疗器械产品交易,按规定进行交易范围变更的申报。
已注册为交易所药品配送会员的企业,若要配送医疗器械产品,按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第十条? 会员对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第十一条? 会员注册的其他规定适用《重庆药品交易所会员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会员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应使用简体中文。
第十三条? 纸质材料编制规范
(一)会员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均应加盖会员法人公章(鲜章);
(二)不得对纸质材料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确需修改,必须由会员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字并加盖会员法人公章;
(三)纸质复印件材料应当清晰可辨。
第三章? 挂牌申报???
第十四条? 产品申报
卖方会员登陆交易所公共交易平台进行产品申报挂牌,维护申报产品基本信息,经交易所审核后方可挂牌。
第十五条? 产品资质证明材料
(一)《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