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2016年北京市关于澄清部分产品价格联动信息有关事宜的通知
阅读数:714 招标区域:北京 日期:2016/11/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工作实施方案》中关于《药品价格数据库》动态联动有关要求,近期我中心收集整理了企业质疑的试点单位报价后新的全国最低中标价,拟按照质疑重新调整数据库最低价格信息,现将该部分产品予以发布,接受本企业的澄清,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澄清时间:
2016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5日9:00。
二、澄清方式:
登录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平台资质审核系统,在阳光采购(信息更新)项目中进行查看、澄清或确认。
三、其他事项:
1、正确的澄清操作需要在“提交澄清”功能中进行提交操作才能生效,若只保存未提交,该项澄清则无法被受理。
2、所有澄清状态为“未处理”的产品都需逐条进行处理,确保所有需澄清产品的“澄清状态”都处理成为“己确认”或“己澄清”。不进行操作视为已确认。
3、澄清企业应完整填写客观真实的全国最低中标价格信息,提供各省官网公布的带有完整药品信息及中标价格的查询网址(如需用户名、密码登录查询的,请提供用户名和密码,澄清结束后企业自行修改密码),上传官网截屏、中标通知书、省级药品采购部门文件等证明材料。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18811346438、010-66414516转822(技术支持)
18811346486(价格信息)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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