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湖北省关于《2016年度鄂州市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更正的通知
阅读数:690 招标区域:湖北 日期:2016/12/16

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中以下项内容进行更正,凡在招标文件中与本通知有矛盾的条款均按本通知执行,请各投标人照此通知参加投标。

1.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五节第1条及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一节第4条关于合格的投标人的描述:

变更前:

“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受进口药品生产企业委托参加投标的国内总代理商应当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企业需另外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并出具进口药品生产企业的授权书。”

变更后:

“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受进口药品生产企业委托参加投标的国内总代理商应当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企业需另外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并出具进口药品生产企业的授权书。”


2.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五节第4条关于经济技术标评审指标表中年报排名(化学药品)评价方法的描述:

变更前:

 

评价要素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记分标准

企业评价

年报排名(化学药品)(客观)

1-50名(含50名)

20分

51-100名(含1000名)

17分

101-200名(含200名)

14分

201-300名(含300名)

11分

301-400名(含400名)

8分

其他

5分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本站是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个人购买者请到医院或药店咨询,请不要拔打左侧电话!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2003-2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90049
免责声明:环球医药网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
本网站仅供医药医疗专业人士浏览, 风险提示:招商项目有风险,投资合作需谨慎。 页面执行时间:101.563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