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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药品企业: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调整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卫药〔2016〕28号),结合前期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价格信息公示申诉的处理结果,现对相关药品待调整价格信息予以公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录范围
《2015年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限价(医保支付参考价)目录》内药品。其中,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和常用低价药品不在公示目录范围。
二、公示内容
待调整的价格信息包括:
1.参考省级中标价。相关药品2014年以来公布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近一次省级集中招标中标价格的最低价(截至2016年10月)。
2.参考平均降幅。对仅有安徽省级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价的药品,统一以平均降幅计算后待调整的价格(标注*号)。
三、公示时间
2016年12月19日-12月21日。
四、相关要求
1.价格信息通过安徽省医药采购平台后台对生产企业精确公示,相关企业根据已有账号、密码登录药品集中招标系统查看。
2.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准备《申诉登记表》、企业授权书及相关省份中标价证明材料(加盖中标省份省药采中心公章的证明材料或加盖企业公章的中标价公布官方网站截图)至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咨询室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安徽省医药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核查、回复。
3.药品企业须对申诉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因企业提供材料虚假、错误等原因,影响我省医保支付参考价调整,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由相关企业承担。
4.后期将进行价格信息确认及质量类型价格倒挂调平工作,请相关企业密切关注平台通知。
咨询电话:0551-62634508
附件:1.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2016年调价信息(导航)
2.2016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调价公示申诉表(下载)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