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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公开遴选2017年度药品耗材配送企业的公告(渭临卫发〔2016〕299号)
阅读数:894 招标区域:陕西 日期:2016/12/21

根据《渭南市医改办关于推进药品耗材供应保障体系建设的通知》渭医改办发(2016)7号文件和《陕西省医改办关于完善县域药品“三统一”配送管理的通知》陕医改办(2014)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临渭区2017年度药品耗材配送企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面向全省公开遴选药品耗材配送企业。

二、遴选数量:

1、渭南市第一医院(含基层医疗机构配送,渭南正元医药有限公司、渭南市药材公司不在这次遴选范围内,继续延续配送资格)遴选药品配送企业不超过3家,遴选耗材配送企业不超过15家。

2、临渭区中医医院、临渭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遴选药品配送企业不超过5家,遴选耗材配送企业不超过15家。

3、渭南市第二医院、渭南市骨科医院、渭南市精神卫生中心遴选药品配送企业不超过5家,遴选耗材配送企业不超过15家。

三、配送期限:2017年度。

四、申报条件:

(一)药品配送企业

1、申请企业应为法人单位,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渭南本地企业为500万元及以上。

2、通过新版GSP认证。

3、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4、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现代物流设施设备,仓储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其中冷藏库不小于20立方米),药品储存能力必须能够满足医疗机构用药需求。

5、具有覆盖辖区配送范围的运输能力。

6、配送网络能够覆盖配送服务区内的各级医疗机构。

7、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和记录。

8、具有提供药品购销电子订单、配送信息服务的网络信息系统。

9、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耗材配送企业

1、申请企业应为法人单位,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渭南本地企业为500万元及以上。

2、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具有覆盖辖区配送范围的运输能力。

4、不接受近2年内有经营劣迹被行政监督部门开具过行政处罚书或在省、市耗材集中采购过程中被禁止参加的及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5、配送诊断试剂的企业必须有冷藏车和冷藏周转箱。

6、企业应具有与耗材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仓储场所,办公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仓储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冷库面积不小于20立方米。

7、企业应具有与配送耗材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

8、提供配送服务方案:包含正常配送、紧急配送方案,物流链延伸服务的内容及承诺条件,质量保证措施,针对医院现有业务的接替措施及解决方案。

9、配送企业有完善的物流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够对医疗机构耗材的采购、库存管理、使用追溯进行全流程监管。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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