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招商企业排行
为推进我县基本药物制度建设,根据卫生部等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和《甘肃省基本药物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进行招标,诚邀省内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及配送企业前来报名。
一、 采购范围:崇信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价格与配送。
二、配送周期:12个月
三、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7日起。
四、招标文件发布地点:崇信县政府门户网站。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崇信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2、直接到崇信县卫生局拷贝。
六、投标企业报名及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企业应于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4日到县卫生局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将于开标前进行。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日期:2010年11月25日下午
地点:崇信县卫生局
八、开标时提交资料
开标时提交投标书一式三份(一正两副),投标药品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
九、业务联系:
联系单位:崇信县卫生局 电话:0933-6121027
联系人:薛晓荣:18909333968
陈海明:13993352401
附件:招标文件
崇信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药品配送企业的投标条件:
1、企业应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应管理规范,信誉良好,一年内未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而受到处罚,且上年度销售收入(不含税)达2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截止至上年度12月31日)在300万元以上。
3、企业应建立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并能实现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等经营环节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购销单位、经营品种和销售人员等数据库,对其法定资质和经营权限进行自动关联控制,对库存药品动态进行有效管理。
4、企业应具备满足药品储藏要求的设施设备,仓储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经营生物制品必须有冷库,其容积不低于20立方米,具有自动监测、调控、显示、记录温度状况和自动报警的设备,备用发电机组成或安装双路电路,备用制冷机组。
5、企业应具备覆盖本区域的药品配送运输能力,能满足运输过程中药品储存的温湿度要求,能保证急救药品3小时内送到,一般药品的配送在24小时内,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
6、企业应建立与本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甘肃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数据信息交换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