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关于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的通知
阅读数:614 招标区域:广西 日期:2017/1/16

 各乡镇(农场)卫生院:

为做好新一轮基层卫生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15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具体情况,现将签订药品采购合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配送公司 广西东龙世纪医药有限公司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太华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联华药业有限公司

广西英特康药业有限公司

广西国展医药有限公司

广西正好医药有限公司

广西绿城医药有限公司

广西红十字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华御堂医药有限公司

广西福中堂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二、规范合同签订、严格履约

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时,应当明确采购品种、剂型、规格、价格、数量、配送批量和时限、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等内容。购销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药品交易,按合同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行为严格按合同约定处理。同时要签订《医疗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规范采购行为,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医药购销领域贿赂行为。

三、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定为一年,以后根据有关政策可进行调整。

四、签订合同时间

统一集中到宁明县卫计局进行签订,时间为2017年元月10日。

五、其他注意事项

各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必须在自治区药械采购网上采购,严禁网下采购。同时,代村卫生室采购配送,使我县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能够全覆盖。

特此通知

宁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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