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2010年广西关于药品集中采购新农合基本用药层次划分的补充通知
阅读数:759 招标区域:广西广西 日期:2011/1/4







各生产商:

根据《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的规定,《限价竟价目录》的第一、二、三层次、第四层次属于大型企业的为新农合第一层次;第四层次一般药品生产企业的为新农合第二层次。捆绑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不区分大、中、小型企业,只区分区内、区外生产商,接受2009年度广西药集中采购中标价的可直接进入2010年所有的中标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本站是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个人购买者请到医院或药店咨询,请不要拔打左侧电话!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2003-2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90049
免责声明:环球医药网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
本网站仅供医药医疗专业人士浏览, 风险提示:招商项目有风险,投资合作需谨慎。 页面执行时间:175.781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