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2010年广西关于药品集中采购政府定价品种改为企业自主定价递交申诉函的通知
阅读数:1102 招标区域:广西广西 日期:2011/1/7







各生产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42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广西政府定价药品目录的通知”(桂价医[2010]488号)有关规定,退出国家发改委定价药品目录的药品,未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目录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自主制定价格。列入国家发改委定价范围的药品,已上市销售但国家发改委尚未制定价格的,暂由生产经营单位根据现行市场情况自行制定价格。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目录,广西尚未制定价格的,暂由企业自主定价。

符合上述情况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如因报价高于政府定价扣除流通差价价格被淘汰的,请生产商被授权人于2011年1月12日前将申诉函递交至采购中心二楼前台,逾期不再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本站是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个人购买者请到医院或药店咨询,请不要拔打左侧电话!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2003-2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90049
免责声明:环球医药网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
本网站仅供医药医疗专业人士浏览, 风险提示:招商项目有风险,投资合作需谨慎。 页面执行时间:115.234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