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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医药采购服务机构、省直医疗机构:
2010年度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已公布,为便于医疗机构查看和执行中标结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各医疗机构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河南省医药招标采购网(www.hnyyzb.com.cn),查看中标结果。
二、自2011年1月1日起,全省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统一执行2010年度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对于2009年中标但此次未中标的药品,医疗机构必须自2011年1月1日起停止采购,但原库存可延续使用至2011年2月28日。
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药品价格相关政策,经请示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同意,中标药品零售价格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中标价格500元以下的药品,按中标价格顺加15%后核定零售价格;中标价格500元以上(含500元)的药品,按中标价格顺加75元后核定零售价格。
(二)零售价格尾数保留原则为:一元以下零售价格尾数保留到分;一元以上、百元以下零售价格尾数保留到角;百元以上零售价格尾数保留到元。
四、药品流水号为我省中标药品的唯一身份证明和识别码。各医疗机构在执行2010年度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时,可在本单位的HIS系统中,将中标药品流水号标注在本单位对应的药品信息前,便于医疗机构在调价、发送采购清单时,用流水号替代相关信息使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