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招商企业排行
各有关企业:
按照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卫规财发〔2009〕7号)和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卫规财发〔2010〕64号)的要求,依据《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我区已完成2010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网上竞价、议价,综合评审和专家审核确认,并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拟入围药品价格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若对药品价格有异议的,请有关企业于2010年12月30日17:30前,将纸质申诉材料(见附件)加盖企业公章,由被授权人当面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接待室,传真或邮寄方式不予受理。逾期或不按规定递交申诉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0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
受理时间:12月24日—30日(节假日不休息)
每日8:30—11:30,3:00—18:30
附 件: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申诉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