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康市中心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安康市中心医院核医学科试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中心医院核医学科试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GT2017-AK-052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中心医院
地 址:安康市金州南路85号
联系方式: 1389153006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联系方式:0915-318991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核医学科试剂
2、项目用途:用于安康市中心医院核医学科相关项目的检测.
3、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六、供应商投标要求: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国税或地税)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4-2016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5)根据陕西省卫计委《关于深化药品耗材供应保障体系改革的通知》(陕医改办〖2016〗8号)及安康市卫生计生局《关于提高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配送集中度》(安卫计局〖2016〗171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只能是生产企业(进口试剂必须我全国总代理),或者是安康市中心医院已遴选确定的试剂配送企业。 (6)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销商的需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应在其经营许可范围内)和所投产品(甲状腺类、肿瘤标志物)的产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以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服务承诺函。若进口产品须出具生产厂家授权或出具中国总代理授权(中国总代理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
七、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17日起至2017年7月21日(每天09: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月28日09:30时。
2、开标时间:2017年7月28日09:30时。
3、投标开标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徐倩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5-31899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建行安康兴安路支行
账 号:61001662211052502833(保证金专户)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