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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
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重庆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健康重庆2030”规划》和《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渝府发〔2016〕6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医改主要成效。
“十二五”以来,全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府投入,完善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医改取得明显成效。
1.基本医保制度逐步健全。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较早实现“三保合一”和市级统筹,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380元,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3%和75%。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深化,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管理办法,推出50个单病种付费改革。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力度不断加大。
2.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成效明显。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2606个“撤并村”卫生室建设,基本实现“一村一室、一乡一院、一街一中心”。出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初步建立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基层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序推进。
3.药品供应保障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基层全覆盖。基本药物地方目录优化调整为310种,合理用药水平显著提高。建立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成立区县(自治县)药品采购联合体,实行药品电子交易和分类采购。建立短缺药品和低价药品保障机制。创新建立重庆药品交易所,实现六大类产品上线交易。有序推进药品生产、流通、定价、采购、使用、报销、监管等多环节政策的有效衔接。不断强化监管约束制度和措施,净化药品购销环境。
4.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现全覆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拓展深化,区县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并按药事服务费的方式予以补偿,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修订完善《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准入条件,多元办医格局逐步形成。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均等化。城乡居民免费享受政府提供的12类46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效率显著提高。“两癌”筛查、产前唐氏综合症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惠及城乡居民。
经过努力,2015年全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6.7岁,比2010年提高1岁。孕产妇死亡率由2010年的28.01/10万下降到15.3/10万,婴儿死亡率由2010年的11.29‰下降到6.9‰,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医改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十二五”医改取得的成绩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严峻。医疗卫生领域供给侧结构性矛盾突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较薄弱,分级诊疗制度的激励机制还未形成;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未理顺,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依然较重,公益性还未根本回归;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需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的保障水平需进一步提高;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需进一步规范,药品虚高价格还未得到有效控制;综合监管水平还有待提高;“三医”(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以及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同时,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人口老龄化以及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疾病谱变化、生态环境和生活方式变化、医药技术创新,群众健康需求多样化,对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扩大服务供给、转变服务模式和提升管理能力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面临的机遇。
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深化医改的攻坚克难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中,卫生与健康是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医改提出了新要求。
2.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动力。中央部署实施全面深化改革以来,强力推进深化医改这一重要民生工作。要抓住这个历史机遇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创新和重点突破,推动医改由打好基础转向提高质量、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