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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天水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2日
天水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7]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甘肃省委政府决策部署,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统筹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构建合理就医秩序、推动社会办医、加强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把深化医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改革联动。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促进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同步改革,强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与社会办医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公立医院改革环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2、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城市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辖区、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公立医院,在医保支付、价格调整、绩效考评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改革政策。
3、坚持探索创新。在中央和全省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下,鼓励发扬首创精神,大胆探索、锐意创新,突破政策障碍和利益藩篱,建立符合实际的体制机制。
(三)基本目标。2017年8月底前全面启动实施我市城市公立医院(含市辖区)改革,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到2018年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到2020年,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5%以下。
(四)基本路径。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管办分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合理界定政府、公立医院、社会、患者的责权利关系。建立公立医院科学补偿机制,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通过取消药品加成、降低药品耗材费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药品使用和医疗行为等措施,留出空间,同步理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构建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以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为基础,以分工协作机制为支撑,综合运用法律、社保、行政和市场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合理就医。将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等改革作为重点任务,充分运用国家和省级政策支持,建立符合我市工作实际的体制机制。
(五)实施范围。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天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天水市第五人民医院、天水市中医医院、天水市妇幼保健院、秦州区人民医院、麦积区中医医院。
市县区内部队、学校、企业(厂矿)医院改革,按照全省统一进度,参照天水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实施。
二、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六)建立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实行政事分开,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权力和职责,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办医体制。市区各自组建由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卫生计生行政主管及相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并明确办事机构,承担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市区行政主管部门要履行管理职能、创新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
(七)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采取有效形式建立公立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执行,落实院务公开,发挥职工代表大会职能,强化民主管理。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鼓励实行院长聘任制,突出专业化管理能力,推进职业化建设。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问责制。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八)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九)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认真落实《天水市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天财社一[2016]937号)精神,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落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推进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落实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加强预约和分诊管理,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患者就医环境和就医体验。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优化执业环境,尊重医务人员劳动,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健全调解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十)完善多方监管机制。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建立属地化、全行业管理体制。强化对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监督,推广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医院信息公开,建立定期公示制度,运用信息系统采集数据,重点公开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价格和医疗费用等信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相关信息每年向社会公布。加大医疗卫生行业监督执法力度,加快推动医药卫生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医疗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监督和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医疗机构依法经营、严格自律。发挥人大、监察、审计机关以及社会层面的监督作用。探索对公立医院进行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强化社会监督。
三、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十一)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我市所有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 2017年9月份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对医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