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招商企业排行
各有关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为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保障药品临床供应,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有效、质量可靠,发挥量价挂钩、批量采购优势,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预防和遏制药品购销领域中的腐败行为,根据省卫计委统一部署,鹰潭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集中采购联合议价采购, 同时,依据《江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议价采购指导意见(试行)》(赣药招字〔2016〕10号)、《鹰潭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议价采购实施方案》(鹰药采字〔2017〕1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议价主体
3家市级公立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铁路分院、市妇幼保健院、)、8家县级公立医院(鹰潭市中医院、贵溪市人民医院、贵溪市中医院、贵溪市妇幼保健,余江县人民医院、余江县第二人民医院、余江县中医院、余江县妇幼保健院、)及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共计71家。
鼓励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计生室通过卫生院(防保站)统一采购,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
二、目录制定
(一)汇总目录:通过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联合体议价采购系统对全市各县(市、区)、各市直医疗机构上报目录计划进行汇总,形成汇总目录。
1、医院上报目录
(1)要严格按照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不超过2种等规定进行审核上报。
(2)要严格按照议价采购目录品规数限额进行审核上报。三级医院品规数不超过1500个,二级医院品规数不超过120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品规数不超过800个。
(3)优先选择基本药物目录、我省医保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常用低价药品和双信封招标采购的品规,兼顾妇女、老年和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用药需要。
2、县(市、区)卫计委汇总审核目录计划。
(1)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目录计划进行审核。
(2)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汇总辖区内各医疗机构上报目录,并确定本地上报目录。原则上限定议价采购目录的品规数:贵溪市汇总上报品规数1800个、余江县汇总上报品规数1600个,月湖区汇总上报品规数1600个。
(二)议价目录:鹰潭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议价采购工作委员会对汇总目录进行审核,提出《鹰潭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议价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议价目录)(详见附件1),并提交鹰潭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议价采购领导小组审定,再通过通过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联合体议价采购系统上报并公示。
议价目录主要包括直接挂网采购的药品;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药品、江西省廉价短缺药品、未纳入双信封制公开招标采购范围的药品以及限价挂网药品。不包括:双信封公开招标已中标的药品、国家谈判采购药品、定点生产药品、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及医药购销领域中有不良记录的品种。
议价目录是药品议价的范围和基础,是对纳入《2015 年度 江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入围目录》中可参加议价药品的明确认定。未纳入议价目录的药品不参与议价。
三、联合议价
(一)议价工作程序
1、联合体通过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发布集中议价公告,明确联合体成员、议价目录、议价原则、入围规则、参与议价的生产企业、议价方式、议价时间等。
2、专家与生产企业网上议价,确定议定成交价格。
3、公示和公布议价结果。
(二)议价的责任制
鹰潭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议价采购工作委员会负责网上议价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协调。
从鹰潭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联合议价专家库中抽取医院管理、临床医学和药学专家,按专业分类组成议价谈判组,并成立议价谈判专家委员会。议价谈判实行专家负责制,议价谈判专家代表联合体直接在网上与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药品议价。议价谈判工作依据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原则,议价专家按照议价规则,根据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药品质量与价格信息、我市现行实际采购价,结合临床专业知识及用药经验给出议价药品的建议价;决定是否接受企业的报价,并对药品议价结果负责。
专家议价谈判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由议价专家委员会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联合体工作委员会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