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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7﹞122号)部署要求,根据《重庆市医药公共交易监管评价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交易行为监测,维护良好交易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监测内容
(一)卖方会员。监测产品质量、供应保障情况、议价响应及时度和线下哄抬价格。
(二)配送会员。监测配送到货率和及时率。
(三)买方会员。监测采购价格和货款拖欠情况。
二、监测结果处理
(一)每月定期公示监测结果,每季度进行汇总通报。
(二)对卖方会员挂牌不供货、议价响应不及时、线下哄抬价格;对配送会员配送保障不到位;对买方会员采购高价药、严重拖欠货款等行为。及时报送市级相关部门,对违规会员开展约谈和进行处罚。
三、监管举报电话:023-63835021。欢迎各会员单位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重庆药品交易所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