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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黔江区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
黔江区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部署,全面推开我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7〕3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2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全国、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把深化医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机制转换、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全面推开以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重点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医保支付、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统筹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构建合理就医秩序,提供良好就医环境,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健康。把人民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保证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坚持机制转换,促进分级诊疗。发挥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等杠杆作用,合理分流患者。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供给,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坚持“三医联动”,统筹推进改革。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基本路径,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坚持全区“一盘棋”,统筹区域内公立医院同步改革,实现改革试点与全面推开的有效衔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调放结合,理顺比价关系。按照“提升人力价值、降低物化价值”的思路,充分考虑物价水平、人力成本上涨以及医疗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等因素,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调动医务人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坚持公益性,落实政府责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统筹,进一步落实政府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加强公立医院综合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三)改革目标。2017年9月全区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和药事服务费,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实现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到2017年底全区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降到3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到2020年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基本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改革范围
全区政府举办的区级公立医院(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纳入改革范围。
三、改革内容
(一)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和药事服务费。全区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将公立医院的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取消黔江中心医院和区中医院的药事服务费,取消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执行本方案的各项改革政策。
(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严格执行市上以“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为原则确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方案。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合理提高诊疗、护理、手术、床位、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推进特需医疗服务及其他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实施市场调节价。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首批调整诊察费、床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