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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市直各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 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2017 年 8 月 18 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深化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
内政发〔2017〕99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
二○一七年七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精神,推动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既定目标,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推进“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在认真总结“十二五”经验的基础上,分析“十三五”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把握好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医改良好氛围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凝心聚力,主动作为,克难奋进,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模式,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开,把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
(一)“十二五”深化医改进展。“十二五”期间,全区各级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既定的医改规划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原则,推动深化医改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医保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大病保险制度全区范围内已实现全覆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的衔接机制初步建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深化,80个旗县(市)和4个试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取消以药补医政策积极落实,各项便民惠民措施不断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不断巩固完善,全区所有政府办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一体化管理嘎查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条件显著改善,绩效考核制度不断完善,运行新机制不断巩固,医务人员服务能力和积极性明显提升。相关领域改革同步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逐年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1.29%。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逐步清除阻碍社会办医发展的政策障碍。加强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44个,培训1057人。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得到全面发展。蒙中医医疗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2015年全区人均预期寿命比2011年提高了1.4岁,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由40.39%下降到36.45%,医药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显著提升。实践证明,深化医改方向正确、路径清晰、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医改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地方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明显缓解,获得感不断增强,深化医改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
(二)“十三五”面临的形势和挑战。随着深化医改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难点问题集中显现,体制性矛盾集中暴露,各方面利益交织叠加,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一是从服务供给看,优质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并存,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医疗资源配置的差异还未得到有效扭转,特别是基层高素质卫生人才数量不足,医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二是从需求保障看,医疗保障水平总体不高与医保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并存。一方面医保的实际报销与疾病救助水平有限,群众看病负担依然很重。另一方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滞后、管理粗放,存在着过度检查、过度医疗等问题,影响群众对改革效果的感受。三是从制度建设看,改革的创新度不足与执行力不强的问题并存。一些改革尚未触及深层次矛盾,政策框架仍不清晰;一些改革进展缓慢,缺乏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四是从外部环境看,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以及环境安全、生活方式及医药技术创新等,都对医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五是从改革成效看,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必须不断提高领导、谋划、推动、落实改革的能力和水平,坚定不移地推动深化医改再上新台阶。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树立大健康理念,全力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加快建立符合区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推进医药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导性,统筹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目标,坚守底线、补齐短板,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的职业吸引力和服务能力,以问题为导向推动制度创新和攻坚突破。
——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在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发挥市场活力,加强规范引导,满足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
——坚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优化供给侧治理能力和要素配置,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对需求侧进行科学引导,合理划分政府、社会、个人责任,促进社会共治。
——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要求,统筹推进管理、价格、支付、薪酬等制度建设,提高政策衔接和系统集成能力。落实部门责任,解放思想、主动作为,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改革,形成强大合力。
——坚持突出重点、试点示范、循序推进。理清改革内在逻辑,突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总结推广地方经验,发挥重点改革的突破性作用和试点的带动效应。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节奏,注重统筹兼顾,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三)主要目标。到2017年底,基本形成较为系统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政策框架。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更加高效,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进一步健全。
到2020年底,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全区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比2015年提高1岁,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30%以下。
三、重点任务
“十三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