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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开展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是整合区域内医疗资源,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建立合理有序分级诊疗模式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85号)精神,推进全市医联体建设和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全国、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认真落实河北省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实际,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按照“双聚焦、三明确、四提高”的要求,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模式,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稳步推进。坚持政府主导,中西医并重,以城市和县域为重点,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与布局、居民分布情况和群众健康需求,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兼顾既往合作基础,以点促面、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二)坚持公益,明确责任。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明确各种形式医联体功能、医联体成员单位责权利关系以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医联体内部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理顺双向转诊流程,最大限度方便患者就医。
(三)创新机制,夯实基础。聚焦慢性病防治管理和贫困大病患者救治两项重点任务,创新机制,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壁垒和障碍,发挥三级医院引领作用。提高基层首诊率,提高二、三级医院患者下转率,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
(四)便民惠民,群众受益。加强信息化建设,发挥中医药优势,融合健康养生、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管理,推动医联体建设与慢性病防治管理、贫困大病患者救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效衔接,助力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
三、工作目标
2017年,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工作。2017年10月底前,各县(市)、区和市直医疗机构出台推进医联体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方案。11月底前,市直医疗机构要全部启动医联体建设工作,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17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探索对纵向合作的紧密型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引导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
2018年,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扩大以三级医院为牵头单位的医联体数量和规模;着力推进以县乡一体化为重点的县域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围绕提高专科重大疾病救治能力,扩大专科(专病)联盟,以助推县脱贫攻坚为重点,建立若干远程医疗协作网;深化京津冀专科联盟建设。
到2020年,全市各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市内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实现全覆盖,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奠定坚实基础。
四、主要任务
(一)逐步形成多种形式的医联体组织模式。结合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际,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考虑地域分布、功能定位、服务能力、工作基础等因素,充分发挥军队、社会各类医疗资源作用,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探索分区域、分层次、分类别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流动。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
1在城市组建“1+X”医联体。以城市行政区域为基础,由市政府主导,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则,由一所三级医院或能力较强的二级医院作为主体单位,联合区域内二级及以下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上下转诊、健康管理等为重点进行合作。既可组建人财物统一管理的紧密型医联体,也可组建以技术支持、双向转诊为重点的松散型医联体。
2在城市与农村之间组建“1+X”或“1+1”医联体。以三级医院或能力较强的二级医院为主体单位,在已建立长期稳定对口支援关系基础上,通过托管县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等方式组建多种形式医联体,主体单位可向县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派驻管理团队和专家团队,重点帮扶县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同时,结合医联体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实际,适当调整主体单位的对口支援对象,突出主体单位在医联体内部的牵头引领作用,为受援医院提供设备、人员支持和技术、管理等精准帮扶。
3在县域组建县乡一体化医共体。由县级政府主导,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在保证财政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三统一”(统一调配人力、设备等医疗资源,统一成员单位绩效考核办法,统一管理和参与医疗收入分配)原则,实行县乡一体化管理,并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组建紧密型医联体。通过发挥县级医院的县域龙头作用,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整体提高县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