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2011年新疆关于推荐自治区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评审专家的通知
阅读数:735 招标区域:省份 日期:2011/1/24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


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为推进我区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自治区卫生厅拟于近期启动自治区基本药物增补目录遴选工作,请各地、州、市卫生局根据《自治区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评审专家库专家条件与要求》,推荐在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相关专业专家并填写《自治区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评审专家库推荐表》,由各地、州、市卫生局汇总后于2010年1月28日前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自治区卫生厅药政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玉米提


联系电话:0991-8565981(传真)


电子邮箱:xjwstyzc@163.com


附件:


1、自治区基本药物目录遴选专家库专家条件与要求


2、自治区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评审专家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1:


自治区基本药物目录遴选专家库专家条件与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评审过程中能够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从事药学、临床医学、卫生管理等相关工作且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及8年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验,精通本专业业务,能胜任目录遴选评审工作。


(三)本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并自觉接受评审工作要求及监督管理。


(四)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全程参加目录遴选评审工作。


(五)没有违规违纪等不良纪录。



附件2:


自治区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评审专家推荐表






类 别




药学、临床医学、卫生管理(选一个)






姓 名







性 别







族别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职称









毕业院校及时间







学历/学位









专业特长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邮 编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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