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2017年山东省关于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临床用量小药品补充申报的通知
阅读数:647 招标区域:山东 日期:2017/11/7

相关申报企业:
  根据医疗机构临床使用实际和企业申请,经与有关部门研究一致决定开展我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临床用量小药品补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网采购范围
  详见《临床用量小药品补充目录二》。企业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www.sdyypt.net),公告交流管理-公告栏查看。
  二、挂网及采购方式
  符合资质要求的上述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直接挂网。医疗机构须通过平台与挂网生产经营企业议定成交。
  纳入《临床用量小药品补充目录二》的药品生产企业,可自2017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通过平台申报有关电子资质证明材料,电子资质证明材料申报流程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一)电子资质证明材料内容应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否则将取消企业申报资格。
  (二)挂网企业必须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按照与医疗机构签订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和质量等保证供货。如挂网药品到货率低,不能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将取消企业挂网资格,一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挂网。
  四、联系地址及方式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1号
  邮政编码:250014
  咨询电话:0531-67873123,67873167(受理大厅)
       0531-67873135,67873161(技术支持)
  电子邮箱:sdyypt@163.com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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