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中标

青海对新增配送企业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阅读数:1156 招标区域:青海西宁 日期:2018/1/3 15:24:33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药械采购管理处《关于对新增配送企业资审结果进行公示的函》的要求,现对青海普森医药有限公司等3家流通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2日至1月8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进行申投诉。
 
联系电话:0971-8247847
 
递交地址:省政府东楼一楼(省卫计委药械采购管理处)
 
附件:流通企业申请配送药品资格审核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审核结果
1
青海普森医药有限公司
合格
2
青海康之源药业有限公司
合格
3
青海大美藏药销售有限公司
合格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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