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2018年江西省吉安市关于执行全市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议价结果的通知
阅读数:1242 招标区域:江西 日期:2018/1/31

各县(市、区)卫计委、市直医疗机构、井大附属医院:
根据工作安排,2017年吉安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议价工作已全面完成,联合体议价结果已于8月30日在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和吉安市卫计委官网公布。为确保全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开展,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双信封”招标和联合体药品集中议价结果。根据省卫计委要求,“双信封”中标产品已于8月7日起正式执行。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双信封”中标结果,并按要求做好网上采购工作。
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联合体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已于8月30日正式公布,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尽快按要求做好过渡期清库、确认配送关系及签订相关合同等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要求,请市、区两级公立医院、井大附属医院尽快完成过渡期清库等各项准备工作,原则上要求在9月9日执行联合体议价结果;各县(市)公立医疗机构从即日起做好过渡期清库、目录调整等各项准备工作,10月1日起执行联合体议价结果。
省“双信封”中标和市联合体议价结果执行期间,对中标后无故不配送或擅自调高价格的企业,各级医疗机构要立即上报至市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配送区域完整,保障药品供应。对不及时上报出现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整改不到位,且无正当理由不供货或供应不及时、不足量的企业,将逐级上报省卫生计生委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规范开展网上药品采购工作。联合体议价目录公布后,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可用现有的用户名和密码,从“议价采购入口”登录,查看联合议价中标产品和生产企业等信息,并按有关要求开展网上采购。根据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关于调整麻精等特殊管理药品采购方式的通知》(在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工作动态下载)要求,麻精药品仍按原有方式采购。国家谈判和定点生产药品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全面落实“两票制”管理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在与药品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合同时,要严格落实《江西省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记录管理规定》及《江西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签署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明确执行“两票制”有关规定的条款。


吉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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