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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妇幼保健院胎心音监护仪医疗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受松滋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松滋市政府采购办批复要求,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人)就(采购人)关于松滋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SZCG2018YL-16
三、招标内容:松滋市妇幼保健院胎心音监护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四、要求及技术规格、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五、数量:2台
六、项目总预算: 7.5万元 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七、供货、安装时间地点:医疗设备在签订合同后60日内到货;
交货及安装地点:松滋市妇幼保健院指定地点;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九、领取询价文件时请提供下列证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有上述经营范围)、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
(2)法人授权书1份,法人及领取标书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如是法人直接购领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
十、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可在2018年3月13日起至2018年3月20日止(工作时间)到松滋市卫计局(基层卫生科104)领取询价文件,过期不予受理。
十一、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下午3:0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松滋市卫计局(基层卫生科104)邮政编码:434200
联系人: 黄晓明 电话∕传真:0716--6217330
肖寒松 电 话: 0716--6223374
十三、采购人:松滋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文建军 电话:13035324178
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13日
附表:
货 物 需 求 一 览 表
招标编号:SZCG2018YL-16
招标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
参数或规格
数量
(套/台/批)
交 货
备 注
时 间
地 点
胎心音监护仪
2
30日
松滋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