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招商企业排行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电子内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 如果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3.3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货物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电子内镜等医疗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SHXM-08-20180323-330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18-z91006,08-18-z91009,08-18-z91010,08-18-z9101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一:电子内镜、数量:7根、采购限额:2400000.00。包件二: 电子输尿管软镜、数量:1根、采购限额:450000.00。包件三:麻醉工作站、数量:2台、采购限额: 1000000.00。包件四:中医四诊仪、数量:1台、采购限额:500000.00。
5、交付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7、采购预算金额:435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435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3-23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3-30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三证合一)(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结果截屏;(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原件扫描件。另外,供应商须于2018年3月30日下午14:00-16:00时(北京时间)携带上述资料原件至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楼4楼412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现场验证并提交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验证合格完毕,即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3-23 17:00:00至2018-03-30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现场验证的供应商,其网上报名将视为无效。所有供应商的报名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将由评标委员会最终确认。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4-16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4-16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416室
2、开标地点: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楼416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3.1投标人需在网上投标同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3.2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投标的笔记本电脑、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3.3其他如有,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包件一、包件二、包件三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包件四仅接受国产产品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兰溪路164号1号楼4楼信息科地址: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 邮编:200062邮编:200333 联系人:缪一峰联系人:罗奕婷 电话:18616500723电话:52564588*6134 传真:021-22233222传真:52564588*6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