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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根河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受采购人委托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根河市中蒙医院医疗设备公开招标项目
二、招标编号: CG-2018-00021号
三、政府采购批准编号:根财购准字(电子)[2018]00021号
四、采购人:根河市中蒙医院
五、集中采购机构:根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招标内容: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流水线、全自动血凝分析仪。
预算金额(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捌万元整,小写2980000元整。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投标限价)
医疗设备
4
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捌万圆整
人民币小写:¥2980000.00元
七、项目基本概况:本次招标医疗设备为了满足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发展需求,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健康服务,根河市中蒙医院通过政府采购计划购进一批临检设备。设备必须配送到根河市中蒙医院,调试、安装、售后等工作都由中标单位来负责。
八、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九、采购资金支付方式和时间:两年内付清货款,付款细节详见合同。
十、项目验收要求:采购人验收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组织验收。
十一、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按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候选人。
十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还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或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信用中国”网站数据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为个体或企业法人的,投标时需密封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正本或副本原件(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需密封提供有效期内的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原件、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已开通网上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平台的地区,投标人可密封提供网上自助打印的查询告知函。其真伪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在评审现场扫描告知函上的二维码向评审委员会进行验证)。
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时需手持提交法人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工作人员处,开标现场审验。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开标现场需手持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工作人员处,开标现场审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方式为评标时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认为满足上述各项资格条件,可以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时限缴纳保证金即可参加投标。
十四、保证金缴纳方式和时限: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开户许可证规定开户银行和账号),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2018年4月16日9时00分前缴入规定账户(以本项目根河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不接受以存折、银行卡、银行保函、支票、现金等形式交纳。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视为无效投标。
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1、单位名称:根河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
2、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河市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元)
保证金缴入账号
根河市中蒙医院医疗设备公开招标项目
无
人民币小写20000.00元
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915001010000679052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金额和对应的账号存入保证金。如潜在的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需按标段的金额和账户分别存入。
十五、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8 年4月16日9时20分起至9时30分截止。
十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根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以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均不予接收。
十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4月16日9时30分。
十八、开标地点:根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九、采购人联系人(质疑受理人):肖宝敏 联系方式:15049733355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战兴伟 联系方式:5223266
根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 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