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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阅读数:951 招标区域:福建 日期:2018/4/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漳州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闽政办〔2017〕144号)要求,推动我市医联体建设科学、规范、健康发展,结合漳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漳州实际,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坚持公益、创新机制,资源下沉、提升能力,便民惠民、群众受益”的原则,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以均衡下沉医疗资源、推进分级诊疗为根本目的,以建设紧密型医联体为重点,建设和发展多种形式医联体,逐步改造和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医疗服务模式转变,建立合理就医秩序,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工作目标

在2017年长泰县开展县域紧密型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试点基础上,2018年扩大建设范围,选择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开展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到2020年,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原则上所有县(市、区)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构建覆盖全市多形式、多类型的医联体,建立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形成。

三、组织模式

(一)城市紧密型医疗集团

按照“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原则和“资源配置、人事管理、财物管理、运行管理、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一体化要求,推进管办分开,形成独立运作、内部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城市紧密型医联体。由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牵头,采取“院办院管”的形式,探索组建市级医疗集团,统筹安排市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

(二)县域紧密型医疗共同体

由县(市、区)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牵头,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打破横向和纵向行政区域壁垒,横向整合县级医疗资源,纵向畅通医疗资源下沉,组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以医保打包支付为主要纽带,建立医联体内部人、财、物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机制,使医联体成为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服务共同体、管理共同体,改造基层医疗服务体系,转变基层医疗服务模式从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

(三)非紧密型医疗协作联合体

1.省市县医联体。由省、市三级医院发起,联合市县级医院组建非紧密型医联体,主要建立人才共享、技术支持、分工协作的合作关系。省、市三级医院在对口支援关系基础上,与长期建立稳定关系的县级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

2.医疗专科联盟。以省、市三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的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为支撑,牵头组建医疗专科联盟,形成专科协作服务网络。推动市级医疗“创双高”和“名优中医院”建设,发挥辐射引领作用。推动我市医疗机构与国家、省级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的专科联盟开展合作共建。

3.远程医疗协作网。由市三级医院牵头,应用“互联网+”技术,为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教学、培训、转诊等服务,最大限度提高优质医疗资源的可及性和利用效率。

四、管理体系

(一)紧密型医联体

1.明晰政府与医联体之间的关系。积极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推进卫生计生部门由直接管理医院向行业管理转变,赋予紧密型医联体代表政府履行办医责任和监管公立医疗机构国有资产运营责任,落实其在人事、分配、经营及财务管理等自主权。

2.探索现代医院法人治理结构。鼓励医联体成立理事会并制定章程。改革期间,市级医疗集团理事会理事长可由同级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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