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要求; ②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③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④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参加投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报价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除外)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原件;⑥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报名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现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报名时提供已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请报名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公告,所提交资料的经营范围与该项目不符合的做无效标处理,后果由供应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