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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阜康市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康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维护保养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阜康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维护保养工程
项目编号:HY2019-CJ-03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娜
项目联系电话: 199099443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康市人民医院
地址:阜康市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梁文贵 联系电话:189993409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丽娜 19909944399
代理机构地址: 昌吉市南公园西路天佑桃园新城31号楼2单元102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合法经营、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有承担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服务能力的及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1.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污水处理设备销售;2.投标人为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并提交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3.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招标的,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的,需提交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拥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产品登记证或乌鲁木齐市环保产品登记证;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以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一套,并携带原件确认。注:报名前投标单位需联系采购人去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否则不予报名。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03月26日 10:00至2019年03月28日 1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昌吉市南公园西路天佑桃园新城31号楼2单元102室
三、其它补充事宜:
1、工期要求:维护保养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满半年付50%,剩余50%合同期满后支付。
3、报名时间要求
报名单位请于2019年3月26日—2019年3月28日(工作日内)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19:30至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4、投标保证金:1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分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延安南路支行,开户行行号:402885000387、开户行账号:806040112010105626427,)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分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作为确认报名依据。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娜
项目联系电话: 19909944399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6.5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到昌吉市南公园西路天佑桃园新城31号楼2单元102室领取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9年03月26日 10:00至2019年03月28日 1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9年04月02日 16: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2日 16: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昌吉市南公园西路锦江之星十三楼会议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4月02日 16: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昌吉市南公园西路锦江之星十三楼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阜康市人民医院于2018年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经过1年的运行调试,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正常,各项出水指标达到《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综合排放》GB18466-2005的出水水质要求。本次维修保养包含本污水处理系统的所有设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