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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南山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期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阅读数:255 招标区域:广东 日期:2019/4/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南山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期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南山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期PPP项目

项目编号:JCSZCG2019-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8816481026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3楼

联系方式:赖先生 0755-269875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经理 18816481026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定安路55号徐汇万科中心A座503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9年04月15日 09:30至2019年04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办公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金牛广场B栋2301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免费获取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合规性要求1.1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申请人应具有法人资格,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1.2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3同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1.4申请人不得存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申请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申请人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对于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2、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方案》(深府办[2017]16号)、《深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实施细则》(深发改规[2018]1号)等相关法规政策文件规定。

四、审查标准、方法:

本次采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有权参加下一阶段项目采购。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阶段项目采购。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9-05-0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5月07日 0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15楼评标二室)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南山区社会福利中心总占地面积为15259㎡,建筑面积44984㎡。福利中心分一期、二期两栋大楼。南山福利中心二期(以下简称“二期”)占地面积7258.57㎡,总建筑面积29984.1㎡。二期于2015年7月完成竣工验收,在2015年12月正式开展运营。二期建筑层数为十层以及地库一层,福利中心二期功能区安排如下:地下一层包含停车场、厨房及洗衣机房,一层包含医疗区、超市、多功能大厅及老年人活动用房;二层为行政办公区、老年大学及老年人活动用房;三层为空中花园;四至十层为养老照护区,包含养老住房、医护办公室、社工办公室及餐厅。本项目采用委托运营(O&M)方式运作,政府通过签署PPP项目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由中标社会资本独资成立)在合同期内的项目资产独家运营权。项目公司从政府方接收本项目运营相关资产,并承担在PPP项目协议期内运营维护责任和合同期满的移交责任。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不要求提供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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