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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口腔医院2019年临床科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和利源招标有限公司受兰州市口腔医院的委托,对2019年临床科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GSHLY-政采(2019)-003GK 二、招标内容: (共二个包) 包号 品目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包一 1 口腔综合治疗椅 1台 2 口腔综合治疗椅 3台 3 口腔内窥镜 4台 4 根管长度测量仪 5套 原装进口 5 热牙胶充填系统 3台 原装进口 6 热牙胶充填系统 1台 原装进口 7 光固化机 3台 原装进口 包二 1 数字影像板扫描仪 1台 原装进口 2 数字化口内X光机 1台 原装进口 3 多功能数字化全景机 1台 原装进口 4 医用干燥柜 1台 5 立式洗眼器 1个 6 器械检查放大镜 1个 7 脉动真空灭菌器 1台 8 智能卡式灭菌器 1台 9 空气消毒机 2台 10 藻酸盐调拌机 2台 11 医用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器 3台 12 医用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器 2台 13 种植机 1台 原装进口 14 口腔显微镜 1台 15 医疗落地式移动边柜 6组 16 医用高压气枪 1把 17 医用高压水枪 1把 三、采购总预算金额:245.6672万元(贰佰肆拾伍万陆仟陆佰柒拾贰元整;其中包一61.11万元;包二184.5572万元)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经销商或生产企业; 2.供应商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任意一个月任意税种,若为免税企业,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缴纳社会保障金[任意一个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投标进口设备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装订于正本内);(仅适用已通过进口论证的标的货物); 7.进口设备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10.投标企业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或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省外企业可不提供“信用甘肃”查询结果);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04月25日至2019年04月30日0:00-23:59。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即报名方式):网上自行下载。供 应 商 可 登 陆 兰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报名并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9年05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递交,逾期不再受理。 2.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11楼) 八、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5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11楼)。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兰州市口腔医院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0931-8820308 地址:兰州市北滨河中路968号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和利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杭晶 联系电话:18693108224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405号 十一、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等。 甘肃和利源招标有限公司